饶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饶阳县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区,有关部门: 《饶阳县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饶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11月20日 饶阳县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登记缴费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障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个人缴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城乡居民参保工作目标任务,根据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衡政办字〔〕号)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民政厅《关于对部分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资助的通知》(冀人社字〔〕号)等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和组织原则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要达到我县常住城乡居民人口总数的98%以上,各类政府财政资助人员参保率达到%。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按照“居民以户为单位”、“全额资助人员以认定管理部门为单位”的组织原则开展。 二、参保登记范围和缴费标准 (一)参保登记范围。具有我县户籍(包括居住证明)且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异地)的城乡居民。具体包括: 1.具有我县城乡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持有我县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经商和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同一户口簿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庭成员应当同时参保,不能选择性参保。 在校学生以家庭为单位随父母参保。 (二)缴费标准。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元。 三、参保登记缴费程序 (一)全额资助人员参保登记 民政部门负责县域内本部门认定管理的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孤儿、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四类人员的数据统计和参保登记信息收集汇总工作。 残联负责认定管理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一二级人员的数据统计和参保登记信息收集汇总工作。 扶贫部门负责认定管理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数据统计和参保登记信息收集汇总工作。 三部门分别将参保登记信息报人社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将上述人员筛选比对,剔除重复人员后,录入到城乡医保系统,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缴费。 (二)农村居民参保登记缴费。在农村居住的居民缴费由乡镇政府、村委会具体负责。 工作程序:村委会按乡镇提供的征缴花名册,以户为单位开展参保登记,同步收缴个人应缴纳的参保资金,开具河北省统一的财政收款收据,一户一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四到位”,即宣传到位、资金收缴到位、参保信息登记到位、收据开具到位。村委会将本村收缴的征缴花名册、缴费收据存根、收缴资金认真核对,参保登记人数和缴费资金核对一致后,将征缴花名册报送乡镇医保办事处。乡镇办事处组织人员将各村委会提供的参保登记信息录入到城乡医保系统。 (三)城镇居民参保登记缴费。城镇居民在县农行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窗口缴费,工作人员开具统一收据后,将参保信息录入到城乡医保系统,完成参保缴费。 (四)新生儿参保。新出生的婴儿父母一方已参加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出生3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自动获取城乡居民参保资格,享受出生当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年年底出生的婴儿,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可于年2月份集中缴纳年度城乡居民参保费用,缴费后享受年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五)复退士兵、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未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可在年2月份集中补缴,缴费后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参保登记缴费时间安排 我县年参保登记工作自年11月21日起至年12月20日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11月21日-11月23日) 1.县政府召开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年度参保登记工作。 2.各乡镇区召开本乡镇的参保缴费动员会。 3.民政、残联、扶贫部门将其认定人员名单签字、盖章后,纸质版、电子版交医保经办机构。 (二)参保登记、资金收缴阶段(年11月24日-年11月30日) 1.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各乡镇区要集中力量,分片分组进村开展宣传工作,尤其要做好外出务工、经商、随子女在外地居住等特殊人群的通知、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动员广大居民积极参保。 2.做好参保登记缴费工作。村干部要将参保居民的身份证、户口本与征缴花名册进行核对,确保参保居民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无误后,以户为单位收款,开具票据。经核对参保居民信息有错误的要及时进行修改,并填写相应表格做好登记。各村按照政府资助人员名单比对,名单之内人员不再登记收费,由县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3.收缴资金及时入库,确保资金安全。各行政村每天要将收缴的参保资金及时上缴到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逐村汇总审核,及时上缴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专户。 (三)信息资料上报、修改、录入阶段(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 各村参保登记完成后,将本村的征缴花名册上报乡镇办事处,由乡镇办事处组织专人进行参保信息录入、修改、审核,确保参保信息准确无误,审核无误后录入省专网城乡居民医保数据库。征缴花名册由填表人、村负责人签名后由乡镇办事处保存,出现漏报、错报的逐级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区“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调动乡村干部的积极性,制定参保登记方案,及早部署,集中时间,责任到人,将参保登记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乡镇参保率达98%以上的参保登记任务目标。 (二)严把政策关口,广泛宣传发动。乡村干部要严格把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认真核实参保人员身份和户口人数,明确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元,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参保登记标准。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居民参保的积极性。 (三)加强票据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各乡镇区要组织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认真填写收款收据,防止出现收据填写内容与参保人员实际情况不符的现象发生。各乡镇区收缴的参保资金,要及时划转到指定帐户,防止资金被截留、贪污或挪用,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基金安全。 (四)加强督查通报,确保工作落实。各乡镇区要及时了解各村参保登记动态及存在问题,并安排专人每天下午16:00将参保登记进度报县政府办公室。同时,县政府督查室将对各乡镇区参保登记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和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 饶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年11月20日印发 赞赏 长按北京正规的治疗白癜风医院白癜风医院南昌哪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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