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7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衡水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排,市住建局于年4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督查工作。现就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质量方面

共检查单位工程33项,下发《工程巡查整改通知书》10份,《工程巡查暂停施工通知书》13份,《行政处罚建议书》4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金域蓝湾三区26#楼项目为天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公司承建、河北方舟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监理的住宅项目,项目正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质量问题:

1.一层东单元西户顶板有裂纹;2、二层西单元西户混凝土养护、成品保护不到位;3、阳台二次结构柱与主体一次结构同期施工;4、女儿墙构造柱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5、常见质量问题防治方案针对性不强,落实不到位。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整改通知书》一份。

(二)、东方太阳城六期15#楼项目为石家庄市天公房产开发公司开发、石家庄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河北衡水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监理的住宅项目,项目正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质量问题:

1、十七层模架体系扫地杆设置不完全,与模架支设方案不符;2、大于mm的洞口边缘钢筋构造不符合设计要求;3、涉及结构的重大变更未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4、后浇带模板体系不符合规范要求。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整改通知书》一份。

(三)、东方太阳城六期秀雅苑3#楼项目为石家庄市天公房产开发公司开发、石家庄智峰建筑工程公司承建、衡水环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住宅项目,项目正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质量问题:

1.剪力墙暗柱主筋位移较大,剪力墙水平筋端部弯钩平直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2、模架体系水平杆步距过大,扫地杆高度过高,与模板支设专项方案不符。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整改通知书》一份。

(四)、滨湖国际万象城34#(A1地块4#楼)项目为河北鹏福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重庆建工工业有限公司承建、河北建信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监理的住宅项目,项目正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质量问题:

1、10层暗柱范围内HRB直径10mm钢筋搭接区箍筋未加密,且拉钩弯折角度不符合设计要求;2、9层顶板大于mm的洞口钢筋封边构造不符合规范要求;3、9层1-24轴顶板泵管预留洞口处钢筋封边构造不符合规范要求;4、伸缩缝处梁边缘模板刚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整改通知书》一份。

(五)、北斗星城八区3#楼项目为衡水筑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衡水广厦建筑工程公司承建、河北衡水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监理的住宅项目,项目正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质量问题:

1、五方责任主体法人授权书不在现场;2、二层D轴×13轴柱直螺纹钢筋接头丝头处理不符合要求,柱钢筋位移超规范;3、直螺纹接头套筒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不在现场;4、两名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在现场;5、现场无见证取样台账。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整改通知书》一份。

(六)、天鸿荣城9#楼项目为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邯郸市四方建设监理公司监理的住宅项目,项目正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质量问题:

1、南阳台外墙未按设计要求做保温;2、风井内侧后砌填充墙未抹灰;3、1~4层外立面面层做法与设计要求不符;4、设计传热系数为2.0和2.3的窗型的外窗进场复试报告不在现场。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整改通知书》一份。

(七)、尚品林溪10#楼项目为衡水中豪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衡水永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建、河北建信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监理的住宅项目,项目正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质量问题:

1、剪力墙混凝土接槎处胀模漏浆;2、四层剪力墙钢筋多处位移、混凝土保护层偏大;3、经抽测负一层剪力墙30/H-L轴、39/H-L轴、H/12-13轴混凝土强度回弹法推测强度值达不到图纸设计要求。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整改通知书》一份。

(八)、财富大厦项目为衡水腾达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河北衡水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监理的商住项目,项目正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质量问题:

1、直螺纹钢筋接头断面加工不符合规范要求(断面不平整);2、经抽测四层2/J轴柱、8/J轴柱、5/G-H轴剪力墙混凝土强度回弹法推测强度值达不到图纸设计要求。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整改通知书》一份。

(九)、深州市信誉楼商厦项目3#A区项目为深州信誉楼百货有限公司开发、黄骅市渤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石家庄城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工程,项目正在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质量问题:

1、一层模架体系支设不符合方案要求;2、同条件试块无标示且未同构件放置;3、钢筋机械连接无工艺检验报告4、总监理工程师长期不到岗。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整改通知书》一份。

(十)、故城县信誉楼商厦项目为故城信誉楼百货有限公司开发、黄骅市渤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河北建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正在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质量问题:

1、年2月29日出具的设计变更无图纸审查章;2、直螺纹钢筋接头加工不规范;3、一层楼梯梯板钢筋搭接长度不足,现场实测53mm,规范要求71.4mm。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整改通知书》一份。

(十一)、阜城县群众艺术馆项目建设单位为阜城县市政公用设施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田昕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河北建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正在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质量问题:

1、施工资料严重缺失,所提供资料填写混乱,内容与实际不符;2、桩基分部资料未提供;3、钢筋试验代表数量不足。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暂停施工通知书》一份。

(十二)、故城县金谷华府16#项目为衡水厚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故城县宏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河北建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正在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质量问题:

1、七层现浇板下模板支撑体系与专项方案不符,立杆间距大,无扫地杆;2、一至四层后浇带模板违规拆除;3、现场未见同条件试块;4、南阳台装饰柱(后浇柱)与南阳台一次结构同时浇筑不符合设计要求;5、现场八份设计变更无图纸审查章。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暂停施工通知书》一份。

(十三)、恒大城13#楼项目为衡水盛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河北瀛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河北衡水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监理的住宅项目,项目正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质量问题:

1、模板支撑体系未按专项方案执行;2、钢电工套管跨接地线焊接方式未按施工方案执行;3、现场监理人员不到位,监理资料不全,监理总监李学变更现场未见总监授权书及未办理备案手续;4、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变更未见项目经理授权书及未办理备案手续;5、经抽测十四层剪力墙9-13/L轴、52-59/L轴、30/T-W轴混凝土强度回弹法推测强度值达不到图纸设计要求。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暂停施工通知书》一份。

(十四)、怡安家园47#、48#项目为衡水庆盛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河北金鼎建筑工程集团公司承建、河北建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住宅项目,项目正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质量问题:

1、南外墙防火隔离带明显中断;2、EPS聚苯板粘结方式及粘结面积不符合规范要求;3、后置锚固件未进行现场拉拔试验;4、非采暖房间与采暖房间的隔墙未按图纸要求做保温。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暂停施工通知书》一份。

(十五)、饶阳县御龙府邸1#楼项目为河北华飞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天津宇昊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石家庄城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住宅项目,项目正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质量问题:

1、7-18层后浇带23-24/H轴梁处未断开;2、1层7-12/L-N轴楼梯板厚设计为mm,实测为90mm,不符合设计要求;3、同条件试块无浇筑日期、代表部位信息;4、18层剪力墙(剪力墙与板交接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符合设计要求。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暂停施工通知书》一份。

(十六)、饶阳县凯越家园保障房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单位为饶阳县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饶阳县三联建安有限公司承建、石家庄城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正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质量问题:

1、四层模架体系支设不符合方案要求;2、四层伸缩缝处模板强度低不符合规范要求;(苯板代替模板)3、四层顶板钢筋大于mm洞口封边构造不符合设计要求;4、地下室防水材料试验项目不符合验收规范。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暂停施工通知书》一份。

(十七)、精信致雅园1#住宅楼项目为衡水精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衡水宏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衡水环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住宅项目,项目正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质量问题:

1、楼梯休息平台板留槎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2、下沉板钢筋构造不符合设计要求;3、大于mm预留洞口封边钢筋构造不符合设计要求;4、模架体系扫地杆距地距离大于mm;5、五层东单元西户顶板裂纹;6、暗柱拉钩设置不符合设计要求;7、经抽测二层T-F×39轴、D-J×49轴、T-F×30轴剪力墙混凝土强度回弹法推测强度值达不到图纸设计要求。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暂停施工通知书》一份。

(十八)、汇中广场E座项目为河北汇中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江苏苏中建设集团公司承建、河北方舟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监理的商住项目,项目正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质量问题:

1、现场设计文件(图纸)及42份设计变更未加盖审图章;2、违规拆除一层(E-C)×(E-D)段后浇带梁模板及支架,(E-1)×(E-C)~(E-D)处KL1下部钢筋位置不符合设计要求。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暂停施工通知书》一份。

(十九)、枣强县生态新城二期南区3#回迁楼工程为枣强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河北科工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河北建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正在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质量问题:

四层至七层、九层至十二层HRB直径12mm的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未按《河北省关于工程见证取样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暂停施工通知书》一份。

(二十)、安平县温馨家园保障房3#楼项目为安平县两房中心开发、衡水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河北联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正在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质量问题:

1、地下室防水材料(SBS带保护层)无复试报告;2、与地库连接处H-J/16-18轴后浇带未断开;3、一层一次结构与二次结构构造柱同时施工,存在质量隐患;4、现场无一层钢筋接头复试报告;5、现场炉批号为,生产厂家为河北敬业的直径6.5mm和炉批号为D,生产厂家为天津天铁的直径10mm的钢筋原材无复试报告。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暂停施工通知书》一份,并下发《行政处罚建议书》一份。

(二十一)、红日景园1#楼项目为衡水红日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河北恒伟工程集团公司承建、衡水恒远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监理的住宅项目,项目正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质量问题:

1、1#楼与7#楼之间高低跨部位梁柱构件未有效隔离(已开裂);2、1#楼外墙节能施工保温材料与设计图纸不符,外墙台下部未设置角钢加强;3、施工现场保温材料未提供相关复试报告;4、风井内后砌填充墙表面未抹灰。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暂停施工通知书》一份,并下发《行政处罚建议书》一份。

(二十二)、武强县昊和御金院5#楼项目为河北昊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衡水昊华建筑公司承建、衡水诚达工程监理公司监理,项目正在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质量问题:

1、剪力墙根部蜂窝、麻面、漏震;2、模架支撑体系与规范不符,专项方案无针对性;3、同条件试块未在现场存放;4、监理资料混乱,总监履职不到位。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暂停施工通知书》一份,并下发《行政处罚建议书》一份。

(二十三)、滏东尚城7#楼项目为衡水中天置业房产开发公司开发、冀州天富园建筑有限公司承建、河北衡水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监理的住宅项目,项目正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质量问题:

1、抽查东单元东户客厅与电梯井墙体未做保温;2、抽查楼梯间后砌墙墙体未采用钢丝加强网;3、抽查东单元一层北面外墙保温板锚固钉数量少;4、保温板粘结方式不正确;5、外窗未提供进场复试报告;6、节能技术交底与实际施工不符;7、节能施工无隐蔽验收记录;8、现场无法提供外墙节能拉拔检测报告。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暂停施工通知书》一份,并下发《行政处罚建议书》一份。

针对以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已责成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在以后的督查中,我督查组将加大检查力度,重点对发现问题的整改及保持情况进行检查,严防已发问题的再次发生,使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真正出实效,使我地区的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安全方面

共检查60个施工现场。检查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履行建设程序、施工作业面安全管理、企业安全资料、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建工通的使用、消防、现场安全资料等内容。此次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98处、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9份、下达停工通知书10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恒丰理想城北区2#-9#楼及地下车库项目建设单位为衡水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宿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河北理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正在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安全问题:

1、深基坑未按技术要求放坡;2、临电未落实TN-S系统要求;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一份。

(二)、香榭丽都8#项目建设单位为衡水通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世纪恒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衡水环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正在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安全问题:

1、现场电工未持证;2、现场管理人员不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一份。

(三)、中和御苑1-6项目建设单位为衡水河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衡水子牙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衡水顺通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正在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安全问题:

1、个别PE线未上机具,地泵电缆拖地且存水严重;2、总监不在岗;3、现场管理人员不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4、现场电工无证。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一份。

(四)、香榭丽都5#项目建设单位为衡水通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世纪恒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衡水环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正在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安全问题:

临电方案存在技术错误不能指导现场施工,现场电工无证。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一份。

(五)、隆兴小区公共租赁住房2#楼项目建设单位为衡水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衡水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河北建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正在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安全问题:

1、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2、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不符合规范要求;3、物料平台搭设不符合专项方案要求;物料平台支撑架未与工程结构连接或连接不符合要求。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一份。

(六)、衡水财富大厦项目建设单位为衡水腾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衡水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正在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安全问题:

1、未在立杆与纵向水平杆交点处设置横向水平杆;2、未按规定进行基坑工程监测;3、临边防护不严或不符合规范要求;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防护措施、设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4、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未按设置安全平网;5、配电系统未按“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设置。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一份。

(七)、精信·致雅园1#、2#、5#、6#、7#、8#住宅楼、配套用房、地下车库项目建设单位为衡水精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衡水宏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衡水环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正在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安全问题:

1、安全措施、专项方案无针对性或缺少设计计算,交底不规范;2、未留有定期、季节性安全检查记录;3、未按规定进行基坑工程监测;4、保护零线材质、规格及颜色标记不符合规范。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一份。

(八)、泰华官邸1#、2#楼及地下车库项目建设单位为河北泰华锦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泰华锦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衡水环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正在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安全问题:

1、用电设备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2、施工现场及在建工程必须封闭围挡,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3、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闲置场地必须覆盖、固化或绿化,严禁裸露。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一份。

(九)、昊和·御金院5#楼项目建设单位为河北昊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衡水昊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衡水城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正在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安全问题:

1、电梯井防护缺失;2、临边防护不到位;3、脚手架拉结点缺少且不符合要求;4、安全标志偏少;5、施工现场出入口不符合扬尘治理要求。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一份。

(十)、水榭雅庭小区项目建设单位为衡水泰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衡水昊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衡水环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正在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安全问题:

1、脚手架拉结杆、小横杆布置均未达到规范要求;2、临边防护缺失;3、电梯井防护不严;4、卸料平台安装不符合要求;5、现场电工无证;6、无安全疏散通道。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一份。

(十一)、上海公馆12#、15#项目建设单位为衡水松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衡水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河北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正在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安全问题:

项目经理、安全员均不在岗,现场安保体系无法保证正常运转。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一份。

(十二)、东方太阳城六期秀雅苑15#楼项目建设单位为石家庄天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家庄建工集团承建、河北衡水工程项目管理监理,项目正在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安全问题:

1、安保体系项目经理员均不在岗;2、脚手架小横杆设置少,内墙杆与墙体间距过大,电梯井临边防护不牢固,垂直防护间距过大。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一份。

(十三)、中和金佰小区1-6#、8/9#项目建设单位为衡水河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衡水子牙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衡水顺通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正在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安全问题:

1、安保体系人员不能落实安全管理职责;2、脚手架不符合规范标准,立杆变形底部悬空,拉结杆少;3、临电未执行TN-S系统私拉乱接;4、卸料平台无方案施工。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一份。

(十四)、银座办公楼项目建设单位为衡水乾坤房地产开发公司、衡水子牙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河北建信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正在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安全问题:

1、企业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2、安保体系人员职责落实不到位,项目经理安全员不在岗;3、吊篮无专项施工方案,无交底验收记录。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一份。

(十五)、盛通新时代住宅及综合楼项目建设单位为衡水盛通房地产开发公司、衡水人防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衡水环宇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正在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安全问题:

1、企业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2、安保体系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员不在岗;3、临电未执行TN-S系统为落实三相五线制;4、临边防护及洞口防护不到位;5、脚手架拉结点少,内墙杆与墙体间距过大卸料平台无预埋环固定方案不弄指导施工。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一份。

(十六)、枣强金谷华府16#项目建设单位为衡水厚德房地产开发公司、故城县宏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建、河北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正在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安全问题:

1、施工单位不能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能;2、脚手架未按方案施工;3、深基坑未经专家论证。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一份。

(十七)、武警衡水市支队公寓楼项目建设单位为衡水市武警支队、衡水正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河北建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正在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安全问题:

1、施工单位不能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能;2、脚手未按方案施工;3、主体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一份。

(十八)、御龙府邸1#楼项目建设单位为河北华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宇昊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石家庄城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监理,项目正在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安全问题:

1、备案安全员不在岗;2、脚手架无连墙件,悬挑梁立杆固定点少一个;3、临电不符合规范要求;4、模板支撑系统(18层)扫地杆缺失;5、卸料平台搭设、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6、消火栓配置不符合要求;7、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未经验收擅自使用。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一份。

(十九)、安平县温馨家园保障房项目建设单位为安平县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衡水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河北联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正在进行主体施工。主要存在的安全问题:

1、经抽查3#楼存在的安全隐患:2、临电不符合规范要求;3、脚手架立杆存在搭接现象,连墙件设置过少,未按方案施工;4、模板支撑系统未按方案施工;5、消防措施不到位;6、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均无日常安全检查记录;7、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

对该项目下发《工程巡查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一份。

三、此次检查的主要目标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加强对施工项目现场建设全过程中的监督指导。对各县内的工程建设的指导管理,在政策、技术、经济等多方面提供了有力支持,把监管落实到每一个工程项目上,保证了项目严格执法和顺利实施。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大多数工程安全处于受控状态,但是,极少数工程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管理和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

施工企业方面: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不到位,存在项目负责人经常不在岗,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现场“安管人员”不能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问题。对“建工通”使用不清楚。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未组织论证会。专项施工方案针对性差,方案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临边防护及电梯井口、消防井口等预留孔洞的防护不严密。钢筋设备未设置专用开关箱、未接保护零线等,一箱多用、一漏多用、乱拉乱接现象较普遍。部分县(区)的多层楼脚手架搭设不合格,密目网陈旧破损。

工程监理方面:部分监理单位不能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各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塔机安装(拆卸)方案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技术方案审核不严,未留审核资料。工作不规范、现场管控力度差。项目总监不到位履职,专业监理工程师持证资格不满足国家有关要求,甚至出现无证上岗情况。监理人员业务能力差,资料管理混乱,监理细则缺乏针对性、指导性,监理日志、旁站记录内容形式化,不能反映工程实际情况,签字、盖章不齐全,归档不规范。工作力度差,不能及时发现、纠正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隐患,下发的监理通知不能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工程不能及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

五、下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企业质量安全的监管

1、强化组织领导。要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责任,细化建设各阶段的质量安全控制目标。加强监管控制,要进一步提高企业质量安全意识。对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建设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

2、严肃查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对检查中存在问题比较严重的、受到通报批评的工程,进行严格复查。认真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各方责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把存在问题的工程和责任主体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加强过程控制。

(二)强化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工程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为施工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保证体系,严格禁止以包代管。必须强调,在工程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不得擅离岗位。项目部要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消除安全通病的技术措施,强化施工安全的过程控制,严格执行施工专项方案文件和技术标准、现场操作规程,严格机械设备进场检验、工序检查和安全验收制度。

2、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不得随意指派不符合职业资格要求的人员上岗执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落实旁站监理制度,不允许脱岗、离岗。要严格执行验收规范,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要认真把关,对施工安全不符合要求的,对拒不服从监理的施工企业要及时上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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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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