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深州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阶段 小学招生工作的 通知 各乡(镇)学区、市直及民办小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为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字[]6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8号)、《衡水市教育局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衡教基〔〕17号)、深州市教育体育局〔〕12号、〔〕72号等有关文件内容以及年5月4日衡水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公办小学 1.属地管理、免试划片、均衡发展; 2.户籍优先、居所长住、相对就近; 3.统筹、有序、公平、公正、公开。 (二)民办小学 统一管理、免试入学。 二、基本要求 保证我市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招生起始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按上级要求,自年秋季学期,我市各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出现超过55人的大班额,三、四、五、六年级不得出现超过65人的超大班额。 已存在大班额、超大班额的学校,既要避免在各个年级产生新的班额问题,又要积极谋划、深入挖潜、增加班数、配置师资,加快解决现有大班额问题,对台账(年11月建立)中的班额超标班级进行销号处理,至年秋季学期开学彻底消除超大班额班级、基本消除大班额班级。 各单位务于9月7日将年11月建立的大班额、超大班额台账的复印件及18-19学年初尚存的大班额、超大班额班级具体情况报局普教科。 城区内各小学附属幼儿园及各独立园均不得举办大班以上的学前班,同时不得招收至18年8月31日已达6周岁的儿童上幼儿园大班。各乡(镇)学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规划,布局设点,合理设置教学点及小学,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 三、招生范围 (一)公办小学 1.乡(镇)非城区 各乡(镇)学区要在调查本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具体情况的基础上,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为辖区内各公办小学及教学点划定相应的招生范围,明确其辐射的村庄区域。 各乡(镇)学区负责制定本单位的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管理和指导辖区内各小学及教学点做好招生工作。各乡(镇)学区通过多种宣传方式,使广大学生家长及时了解招生工作方案和相关文件规定,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参与招生。 各乡(镇)学区务于8月17日上午将本单位的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辖区内各小学及教学点的招生地域范围图及文字说明(纸质,加盖公章)报局普教科。 2.城区 教体局根据城区生源分布、城区公办小学布局情况以及一年级招生学位数量,为城区各公办小学起始年级招生划出服务范围并及时通过“深州教育”天津治疗白癜风医院北京市白癜风治疗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