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3/5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饶阳县行洪区10个村庄群众过渡安置

工作部署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我省河道内村庄搬迁和群众安置工作的整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具体部署,确保群众尽早搬离河道远离行洪危险,全力保障行洪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搬迁社区建设、群众过渡安置和旧村拆迁复垦同步进行的原则,饶阳县启动行洪区群众提前迁出和过渡安置工作。

一、安置范围

行洪区群众过渡安置的主要范围包括饶阳县滹沱河行洪区10个村庄群众,即饶阳镇南刘庄、小北关、良见、东草芦、西草芦、朱池、张池、李池、罗屯、富村10个村的全体村民。

二、安置时间

自实施方案颁布开始启动过渡安置工作,年6月30日之前行洪区所有群众全部迁出完成过渡安置。

三、安置方式

按照“村对村、户对户”的过渡安置思路,综合考虑村民意愿和就近原则,将10个行洪区村庄群众分别安置在饶阳镇、大官亭镇、经济开发区共27个村。过渡安置期间迁出群众白天可以返回村庄和田间务农劳作,但夜间休息必须在安置地点,不得在原村过夜。行洪区各村要在主要交通节点和村口设置安全岗,村内安排专人巡逻,确保夜间无人回村回户,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安置补贴

行洪区村庄群众过渡安置期间,按照每户每月元的标准进行补贴,从年7月1日起发放,其中:对按照统一安排到安置村进行安置的群众,迁出户和接收户每月各发放元补贴,合计元;对自主租房或投靠亲友自行安置的群众,元补贴全部给与迁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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