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3/30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为推动我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范城区停车秩序,为群众出行营造文明、规范、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的实施方案》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年10月31日,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市区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治理行动。

治理目标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不文明现象得到有效控制,驾驶人文明驾驶素质明显增强。

(二)占用非机动车道、盲道、违反禁令标志停车等违法现象明显减少,市民交通守法意识得到增强。

(三)通过整治,做到停车入位,朝向一致,市区“乱停乱放”状况得到明显改观。

治理措施

规范市区道路停车泊位

对市区道路停车泊位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清除所有私自施划道路停车泊位;按照“全局规划、规范设置”原则,在有条件的道路上适当增设一批停车泊位,统一标线、提示牌设置,统一朝向,做到整齐美观;针对市区部分小区停车位设置严重不足的问题,设置一批夜间道路停车泊位,缓解停车难问题。

严查车辆乱停乱放

一是建立常态治理“责任区”模式。实行大队领导包区域,中队领导包路段、民警包岗点模式,常态化、无缝隙、无死角开展治理。二是突出治理重点。医院、中医院、火车站、汽车站、信誉商厦、第一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强生超市等区域为治理重点,强化警力部署,严查机动车乱停乱放、无序进场,严查出租车随意停车载客、乱闯乱行。部署清障车辆,对联系不到车主、影响交通通行的车辆及时拖离,形成严管态势,使乱点秩序明显好转。三是动态巡控。成立4个专项治理班组,高密度开展路段巡逻管控,加大“贴单”力度,强化路口、路段和重要节点的停车秩序管理。

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一是加强警企、警院、警校共建。主动和乱点主体商场、医院、车站协调联系,由商医单位负责门前、道路以上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确保区域明确,停放整齐。大队民警负责道路交通指挥疏导,违法处罚。二是加强联合执法。与执法局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清理违章占到经营,增强执法效果。

强化宣传引导

在交警微发布开辟专栏对违法停车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通过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治理行动,浓厚氛围;邀请媒体随警作战,扩大警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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