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我县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缴费档次 元—0元、元、元、元13个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三、政府补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多缴多得和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1、自年起,元—元缴费档次,政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元及以上缴费档次,政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2、缴费超过15年且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每多缴1年,其月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 3、政府为参保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代缴金额为元。 四、养老金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一)基础养老金 自年1月1日起,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90元。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 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五、领取条件 按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手续齐全,到龄下一个月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没有足额缴费或手续不齐全的,足额缴费和手续齐全的下一个月开始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六、缴费年限 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应按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未按年缴费的人员,满60周岁后应从制度实施年(年)开始补缴,补缴后可正常领取待遇,补缴年限不享受政府补贴,未补缴不能领取;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未满45周岁),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 饶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业务— 北京中科医院怎么样北京中医白癜风医院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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