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公开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招标项目饶阳县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饶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饶行审审批[]97号批准,饶行审招核字[]86号核准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饶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本次招标为饶阳县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饶阳县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期)2.2项目概况:五公镇、大官亭镇分别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并配套铺设污水管网;大尹村镇进行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工程;在王同岳镇建设污水管网工程,将生活污水排至饶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2.3建设地点:饶阳县五公镇、大尹村镇、大官亭镇、王同岳镇。2.4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其中包含设计周期:10日历天。2.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及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2.7标段划分:二个标段,具体为:一标段:五公镇、大官亭镇分别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并配套铺设污水管网;大尹村镇进行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工程;二标段:王同岳镇建设污水管网工程,将生活污水排至饶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2.8最高限价:一标段:设计费元,建设工程费.09元。二标段:设计费元,建设工程费.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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