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6日,饶阳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对妨碍人民法庭审理秩序、撕毁民事调查笔录的违法行为人宋某某发出司法惩戒决定书。此案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实施后,衡水市首例司惩案件。 经查,年9月4日11时,宋某某到法庭查看之前的调查笔录,书记员电话请示庭长是否允许其阅览时,宋某某拿起笔录查看,书记员向其索回笔录后发现笔录被撕毁。事件发生后,所在法庭向司法警察大队移送宋某某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移送函,经过司法警察大队初步核实,符合司惩案件立案条件,司法警察大队办案干警传唤宋某某到队后,宋某某如实陈述自己因情绪不稳撕毁了调查笔录的事实,宋某某的行为妨碍了人民法庭审理秩序,鉴于其无其他恶劣情节,饶阳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行为人宋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元的决定,行为人宋某某接到司法惩戒决定书后当日缴纳了罚款。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司法权威神圣不容侵犯,良好的审判秩序是必备条件,司法警察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对违反审判执行工作秩序、妨碍诉讼,侵犯司法权威,侵犯国家法治尊严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惩。 在此郑重提醒:任何时候 都应当理性表达诉求 严格遵守诉讼秩序 切勿触犯法律底线 否则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原标题:《全市首例!饶阳县人民法院办理“司法惩戒”案件维护法律权威》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raoyangzx.com/ryxji/1384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