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度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公告 为全面规范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待遇领取人员的合法权益,年将继续做好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当前仍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减少人员聚集,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年饶阳县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采用“河北人社”APP、“易人社”APP远程自助认证模式,原待遇资格认证软件“幸福确认”停止使用。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证人员范围 1、企业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 3、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工亡职工供养亲属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二、认证周期 认证周期分为两种情况: 1、全年认证一次人员包括:企业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 2、全年认证两次人员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亡职工供养亲属;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 三、认证时间 1、企业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年2月1日至5月20日 2、工亡职工供养亲属、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 第一次认证:年2月1日至4月30日 第二次认证:年8月1日至10月31日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第一次认证:年3月1日至3月31日 第二次认证: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四、认证方式 本着便民、有序、高效的原则,本次资格认证可采用“河北人社”APP、“易人社”APP其中任意一种软件进行自助认证;认证过程中因特殊原因不能实现人脸识别认证的待遇领取人由参保单位的劳资人员或社区(村)等辅助认证并提供证明材料,并附一张五寸带拍照日期的照片。详情企业养老、工伤请咨询,机关事业养老请咨询,城乡居保请咨询,或者咨询原单位。 五、认证结果整理 1、认证期内通过认证的人员,继续发放待遇; 2、对逾期未认证人员,将开始暂时停发待遇,待完成认证后予以恢复并补发; 3、对涉嫌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待遇的,一经发现,及时停发并依法追缴;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按有关规定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六、注意事项 1、各参保企业要积极协助本单位离退休人员下载、安装、使用人脸识别认证APP,以促进认证工作及时顺利完成。 2、提醒离退休人员不要轻信花钱委托他人代办,更不要轻易将自己的个人重要信息资料(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社保卡号及密码等)告知他人,以免上当受骗。 3、在认证过程中,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对“死亡冒领人员、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社保基金的人员、服刑期间领取待遇人员”等情况予以监督、举报,举报。 ■河北人社APP认证操作指南 第一步:扫描下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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