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6/15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饶阳县滹沱河行洪区防洪整治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1.招标条件

饶阳县滹沱河行洪区防洪整治项目,已由饶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饶行审审批(00)56号批准建设,由饶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饶行审招标核字(00)47号核准招标。建设单位为饶阳县水利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饶阳县滹沱河行洪区防洪整治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概况:本期项目为新建社区的一期工程,总占地.㎡(.48亩),新建回迁安置房1#—1#住宅楼,为18层,剪力墙结构;1#综合楼、#、3#、4#沿街商业,框架结构,及地下车库、室外工程和景观工程。地上总建筑面积.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7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8平方米。、

.3招标内容:按建设范围,完成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本次招标分为四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为拟建住宅1#至9#楼,地下车库,1#综合楼,#、3#、4#沿街商业,建筑总面积约.57㎡。

第二标段:为拟建住宅1#、13#、16#、17#、19#、0#、1#楼、地下车库,建筑总面积约.63㎡;

第三标段:为拟建住宅10#、11#、14#、15#、18#楼、地下车库,建筑总面积约.8㎡;

第四标段:为拟建1#地块内社区景观及配套工程。

注:此建筑面积为拟建建筑面积,最终建筑面积以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为准。

.4招标编号:HBRB-GC-00-04

.5计划工期:70日历天。

.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确保建筑工程不低于衡水市饶阳县现行经济适用房及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

.7建设地点:饶阳县永安路与朝阳大街交叉口。

.8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上述建设项目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工作。

来源: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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